忠诚奉献,守护万家灯火******
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
打击犯罪、抢险救灾、抗击疫情、重大安保……人民警察总是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刻挺身而出。
这支英勇的队伍,以忠诚担当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辛劳奉献谱写了“两个奥运”的平安乐章,以冲锋在前全力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回望2022年,是一个个勇于担当、英勇无畏的“公安蓝”身影,扛起了守护平安的重任,让群众感到安全保障就在身边。
岁月写满忠诚,见证不凡历程。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深入推进“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培育和引导广大民警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人民警察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凝聚起护航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以实干诠释忠诚,以奉献彰显担当。广大公安民警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挥汗水、洒热血,为山河锦绣、国泰民安筑起铜墙铁壁。
英勇无畏,热血铸忠诚
“穿上警服,就扛起了使命”
澜沧江穿城而出,原始森林藤蔓相交……在毗邻境外毒源地“金三角”的西双版纳,移民管理警察与毒贩的战斗从未停歇。
抓捕毒贩时激烈枪战、追击堵卡中极速“飙车”、乔装打扮后深入虎穴……这是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执法调查队副队长蔡晓东的真实工作场景。这次,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战友,把危险留给了自己。
2021年12月4日,经过前期摸排侦查,专案组决定对一起携带大量毒品入境案展开收网行动。随着3名嫌疑人进入设伏圈,专案组果断出击抓捕。
“行动!”蔡晓东率先冲出,并大声喊道:“警察,别动。”追捕中,一名疯狂逃窜的嫌疑人突然转身,枪声响起!“有枪!”蔡晓东大喊,随即护住紧随其后的战友,他腿部中枪后仍然英勇还击、继续追捕。枪声响彻山谷,蔡晓东多处中弹,他强忍疼痛拼命向前,但终因伤势过重,倒在地上,38岁的生命就此定格。
这一年的冬天,无数人记住了蔡晓东。作为长期战斗在边境缉毒一线的移民管理警察,这一次,他的照片没再打上马赛克。
缉毒之战,生死之战。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禁毒局)支队长(局长)周脉军的从警经历里,有不少命悬一线的故事。
一次,周脉军带队截停一辆有运毒嫌疑的货车后,司机突然摇起车窗挂上挡位,反常的举动让周脉军心里一惊,嫌疑人想要冲关逃跑!他二话不说扒上车强行开门,这时嫌疑人猛踩油门撞开了拦截的警车疯狂逃窜,周脉军挂在车门上被拖行数百米,直到车辆转弯时车速稍减,才寻机翻滚到路边草丛里,他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迅即朝着车轮连开数枪逼停车辆,嫌疑人最终被抓获。
“穿上警服,就扛起了使命!”为了这份沉甸甸的责任,10年禁毒生涯的3000多个日夜里,周脉军时刻将出征的行囊放在身旁。在崎岖山路上生死追击、在深山密林中地毯式搜索巡查……周脉军清楚地记得每一次险象环生的抓捕,每一次与家人依依不舍的诀别,“只要能保一方平安,对得起身上的警服,那就值!”
人民至上,奉献护安宁
“不畏千难万险,要把安全留给群众”
“不怕牺牲,迎险而上”,这是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防爆安检大队大队长贺丽远写在笔记本扉页上的话。把安全留给群众,把危险留给自己,确保每一次任务万无一失,这是排爆警察的忠诚担当,也是贺丽远24年的坚守。
“我是警察,负责防爆安检工作,和火车站、机场安检的工作一样。”2020年以前,被问及工作,贺丽远总是含糊其词,工作任务瞒了家里20多年。
20多年里,等待贺丽远的,永远是未知的挑战和危险。
一次,在昆明某超市发现爆炸物,当时正值商场人员最密集的时候,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豁出去了。”经过批准,贺丽远进行人工拆弹,也开始了和“死神”的博弈。他用工具刀将胶带和外包装一层层剥开,当看到里面的闹钟时,他的心提了起来——闹钟上的定时指针已被破坏,炸弹随时可能爆炸……30分钟后,炸弹成功拆除。脱下排爆服,贺丽远又是一身的汗水。此时,指挥中心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供述了炸弹设定的爆炸时间——只剩不到10分钟。
“不畏千难万险,要把安全留给群众!”24年来,贺丽远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到了700次涉爆任务,700次成功处置,零差错、零失误、零伤亡。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本色所在。走进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莲前派出所,就能看到一座洁白的莲花雕塑。这是辖区群众根据派出所名字中的“莲”字设计的,莲前派出所几代民警将雕塑矗立在院子里最显眼的位置,成为警民心连心的标志。
前埔南社区是厦门市最早一批拆迁安置房、统建房聚居地,居民成分复杂。社区民警张剑牵头成立“社区关爱中心”,常态化开展亲情式、守望式、陪伴式关爱行动。民警扎根群众,把“第二张办公桌”搬到群众家门口,将警务网格与社区网格深度融合,成为群众身边最暖心的“近邻警察”。近5年来,莲前派出所共收到锦旗187面。
信仰弥坚,坚守作表率
“为了群众的利益,再苦再累都值得”
“人民警察是为群众做事、保护一方平安的崇高职业,我想加入这支光荣的队伍。”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网安大队三级警长刘亚斌2006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他始终不忘从警初心,忠实践行入党誓言,长期在基层一线忠诚履职、拼搏奉献,2022年5月7日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不幸殉职。
“为了群众的利益,再苦再累都值得。”刘亚斌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面对日益突出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刘亚斌注重在“防”上求创新、求突破,认真总结电信诈骗类型及防范措施,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讲解预防电信诈骗知识。
在办案中,运河分局刑警大队发现,分局辖区共受理租赁公司报案50余起,被骗车辆90余辆,众多车辆被嫌疑人租赁后以低价转卖或抵押。在破获的一些案件中,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车辆几乎全部来自租赁公司。刘亚斌牵头研发专门的信息系统,将辖区内的汽车租赁公司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经过大量调查,最终连续破获了多起典型案件。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辖着国道109线(青藏公路)海拔最高的181公里路段,平均海拔4800米,年均气温零下1摄氏度,最低气温可达零下40多摄氏度,年均7级以上大风天数达200余天,年均含氧量不足海平面的50%。“一路走四季,十里不同天”“风吹石头跑、氧气吃不饱、夏季穿棉袄”是安多交警工作环境的真实写照。
面对高寒缺氧极端恶劣的工作环境,安多县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坚守岗位,克服困难,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指挥交通、维修故障车、救助群众、铲冰除雪等每一项工作。2017年以来,交警大队在109国道累计成功救助了2000余名困难群众,收到群众寄来的锦旗、感谢信800余封(件)。
扎根一线、恪尽职守,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人民警察这支英勇的队伍涌现出一大批顽强拼搏、忘我奉献的英雄模范,有太多名字值得我们铭记。
训词牢记于心,擎旗接续奋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公安民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忠诚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的强大动力,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万家灯火而不懈奋斗。(本报记者 魏哲哲)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